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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李莊代理律師提起上訴 要求糾正一審判決錯誤

            2010-1-17 01:21| 發(fā)布者: 中都社區(qū)| 查看: 81| 評論: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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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法制晚報1月18日報道 今天上午,李莊的代理律師高子程通過郵局寄出上訴狀,正式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,高子程強調,這次上訴仍然要為李莊進行無罪辯護。

            記者在拿到的上訴狀中看到,高子程在上訴狀中要求,撤銷一審的刑事判決,改判上訴人李莊無罪。

            一審時,高子程曾向法院申請8位證人出庭作證,最終,所有證人均未在李莊案的庭審時出庭作證。對此,高子程告訴記者,此次上訴已經(jīng)向法院申請更多的證人出庭作證。

            1月8日,重慶市江北區(qū)人民法院對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(jù)、妨害作證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。該法院認為,被告人李莊偽造證據(jù)、妨害作證罪成立,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。

            律師說法

            要求糾正一審判決若干錯誤

            李莊的辯護律師高子程在上訴狀中要求:二審法院依法糾正一審判決的若干錯誤,依法撤銷一審判決,以免一審的錯誤判決繼續(xù)影響備受群眾擁護的重慶依法打黑的正面效果。

            法院說法

            審判長:宣判完全合法

            李莊案一審宣判后,審判長對案件作出解釋。

            根據(jù)《最高人民法院〈關于執(zhí)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〉》第182條的規(guī)定,定期宣告判決的,合議庭應當在宣判前,先期公告宣判的時間和地點,傳喚當事人并通知公訴人、法定代理人、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。

            因此,法律并沒有規(guī)定必須在宣判3日前向被告人送達開庭傳票,而法院已于2010年1月5日向被告人李莊送達了開庭傳票并通知了公訴人、辯護人,公告了宣判時間和地點。

            審判長稱,開庭和宣判程序完全合法。

            李莊案時間表

            2009年6月下旬重慶“黑老大”龔剛模被逮捕

            2009年11月22日、25日龔剛模的親屬與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協(xié)議,該所指派李莊擔任一審辯護人

           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揭發(fā)李莊教唆其編造刑訊逼供的偽證

            2009年12月13日李莊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

            2010年1月8日李莊因偽造證據(jù)、妨害作證罪獲刑兩年半

            新聞回顧:重慶打黑辯護律師李莊一審獲刑兩年半

            1月8日,重慶市江北區(qū)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莊偽造證據(jù)、妨害作證案一審公開宣判,以辯護人偽造證據(jù)、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。

            李莊辯護律師稱近期將赴重慶上訴

            1月11日,李莊兩位辯護律師之一的陳有西律師表示,近日將赴重慶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。陳有西認為一審判決是一份完全錯誤的判決,并強調上訴后本案將窮盡所有法律程序和法律權利。

            (本文來源:法制晚報 作者:底東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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